通知公告
丝路协会2019年会员之星评选办法
广州南沙丝路生产性服务业协会
会员之星评选办法
会员之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意义:为了提高会员参会热情,增强协会向心力和凝聚力,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会员,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弘扬协会正能量,特制订本协会优秀会员奖励评选办法。
二、评选对象:协会全体会员。
三、评选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奖项设置:
奖项1
(1)卓越理、监事单位,3名
(2)卓越副会长单位,3名
奖项2
(1)卓越服务之星,5名。
(2)卓越公益慈善之星,5名。
(3)卓越创新之星,5名。
五、评选标准
1、卓越理、监事单位
(1)对协会有较高的凝聚力、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认同协会理念;(2)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理、监事职责义务,对协会的运作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与各会员积极联系,对会员单位发挥模范作用;(3)积极筹办、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团队合作精神;(4)单位自身健康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卓越副会长单位
(1)对协会有较高的凝聚力、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认同协会理念;(2)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义务,领导秘书处参与协会建设管理工作,与各会员积极联系,对会员单位发挥模范领导作用;(3)积极负责、筹办执行协会项目,为协会在开展活动策划、创新创意、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优秀事迹。(4)单位自身健康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卓越服务之星
(1)对协会有较高的凝聚力、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认同协会理念;(2)积极筹办、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责任,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与各会员积极联系,主动对接资源提供服务;(4)会员单位自身健康发展,对其他单位发挥模范作用。
2、卓越公益慈善之星
(1)对协会有较高的凝聚力、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认同协会理念;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有奉献精神;(3)积极筹办、参加协会举办的公益慈善活动,勇于承担责任;(4)积极筹办、参加社会举办的公益慈善活动,乐于奉献。
3、卓越创新之星
(1)对协会有较高的凝聚力、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认同协会理念; (2)积极筹办、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勇于承担责任;(3)对协会的运作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并被采纳;(4)为协会在开展活动策划、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优秀事迹。
六、评选办法
1、为了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完成奖项评选活动,保证整个评选活动透明性,将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监管的功能,成立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
2、评定小组职责: 评定小组召开评定会议,安排评选各项具体事宜。
3、各奖项首先由会员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申报或进行推荐,由评定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评选标准和申报人参与协会活动情况讨论决定最终人选。要求所述内容完全属实,如发现虚假,将撤销参选资格。
5、 各奖项候选人不可重叠,候选人只可评选各奖项的一种;同时最终确定各奖项人员亦不可重复。
七、时间安排:
(一)会员自评、推荐阶段
2019年12月16日前,每个会员根据评选标准自荐或推荐符合条件的会员填写《会员之星申报表》,提交秘书处。
(二)评选阶段
2019年 12月20日前为评定小组对参选人进行评选。
(三)公示、通知阶段
2019年12月 27日前为评选结果公示并对获奖人员通知。
(四)表彰阶段
2020年 1月3日迎新年会晚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奖。
八、其他事项
《会员之星申报表》中“个人事迹”编写字数一般为200-500字,请详细叙述个人表现突出方面,评定小组将根据推荐表数据及个人事迹作为评定依据。
九、附件:《会员之星申报表》
广州南沙丝路生产性服务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